房屋委托管理协议书
甲方(委托方):
联系地址:
乙方(受委托方):
联系地址:
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,经协商一致,就甲方委托乙方托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,订立本协议。具体条款如下:
一、房屋情况
1、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: (以下简称物业);房屋用途为(住宿)。该物业共有( )间,用来出租。
2、甲方承诺: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,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。
3、在本合同签订前,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,并保证次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。
二、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
1、该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共计 年。
2、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: 元,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。
3、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: 元,合同到期甲方全额退还。
4、乙方受托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、修缮和维护产生的费用,上述费用由( )方承担。
三、委托代管内容
1、乙方出租登记、带看,代办租赁登记。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。
2、乙方每月20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、电费抄表,并收取水、电费当月用。
3、乙方每月25日把当月所收的房租费、水、电及管理费等全额交给甲方。
4、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、租金催缴、退租交接等手续。
5、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。
6、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、维修、更换房屋设施及居室保洁。乙方负责更换维修,甲方提供更换设备。
7、乙方要做到账目清晰,报出明细报表。每个月把所有收据按时交到甲方,便于甲方审核。
四、甲乙双方责任
1、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、门卡等交付给乙方。
2、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,协议自动作废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。
3、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,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充说明,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,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。
4、甲方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、电、网络等相关费用。
5、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,应在签订协议前如实告之。
6、甲方在签订协议时,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7、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活动应予以支持和配合。
7、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,甲方有监督权。
8、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,如提前中止合同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二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。将不退还乙方所交押金。
9、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,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,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。
10、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,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。
11、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、电、租赁费。即时交给甲方。
12、乙方应按时打扫所管理物业的卫生。保持通道、电梯、地面干净。
13、未经甲方许可,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。如有违反,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。
五、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
1、甲、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内,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、灭失的,协议终止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,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。
2、甲、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,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,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,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六、附则
1、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,对各自的权利、义务、责任清楚明白,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。
2、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,应通过协商解决;协商解决不成的,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3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补充。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,均以本协议为准。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4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合同一式贰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。
甲方: 乙方:
代表人: 代表人:
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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